6月20日上午,我校高一年级20名学生代表在副主任程柳嘉的带领下来到达州市达川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参加即将开庭的对李某某涉嫌毒品犯罪一案的现场庭审。

(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
上午10时,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庭审开始。法庭对涉嫌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器具,自身也参与吸毒的李某某进行了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根据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综合情况给予了李某某刑罚处罚和罚金。随后又对一批毒品犯罪人员进行了集中宣判。

(我校师生代表在认真观看庭审)
“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这12个字可以充分概括毒品之“毒”。刑庭庭长余川同志就市面上伪装程度较高的新型毒品以图文形式进行集中展示,现场为师生讲解毒品危害。余庭长殷切希望所有的青少年不要听信毒品能带来快乐的花言巧语,不结交沾染毒品的人,终身远离毒品;希望大家不沾毒,不涉毒,积极投身禁毒工作,宣传毒品的危害,自觉地与吸毒、贩毒等不法行为做斗争。
庭审以案说法,释法说理,为广大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禁毒宣传法治课。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在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组织师生参与毒品案件庭审,就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广大师生学习法律、尊崇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运用法律的意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同学们纷纷表示:参加了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的毒品犯罪案件庭审及集中宣判,近距离观看影响更大,强烈地震撼了我们的心灵,回校后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既要抓好学习,也要认真学法。抵制毒品,参与禁毒。做禁毒的宣传员,做合格的中学生。

(我校师生代表在认真观看庭审)